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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大学2007年各学校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规则
2007-8-2 15:56:06

 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中山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2007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
考试类别 报考学科门类(专业) 政治理论 ( MBA 合能力) 外国语 业务课 一 业务课二 总分
全国统考 哲学 [01] 50 50 90 90 330
经济学 [02] 60 60 90 90 340
法学 [03] (不含法律硕士 [030180] ) 55 55 90 90 320
教育学 [04] 55 55 160 / 310
文学 [05] 60 60 90 90 340
历史学 [06] 50 50 180 / 310
理学 [07] (不含心理学 [0771] 、地理学 [0705] 、大气科学 [0706] 、环境科学与工程 [0775] ) 50 50 80 80 300
地理学 [0705] 大气科学 [0706] 环境科学与工程 [0775] 50 50 60 80 300
心理学 [0771] 60 60 90 90 350
工学 [08] ( 不含软件工程硕士 [081280] ) 50 50 80 80 310
软件工程硕士 [081280] 50 50 70 70 300
农学 [09] 50 50 80 80 300
基础医学 [1001] 50 50 170 / 300
临床医学 [1002]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[1004] 中西医结合 [1006] 药学 [1007]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[1073] 50 50 180 / 315
口腔医学 [1003] 50 50 160 / 280
管理学 [12] (不含工商管理硕士 [120280] ) 55 55 90 90 340
全国联考 法律硕士 [030180] 55 55 90 90 345
工商管理硕士 [120280] 100 55 / / 175
行政管理 [120401] 35 35 90 90 330

 (一)关于复试分数线的相关说明

  1、外国语、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;教育学[04]、历史学[06]、医学[10]门类业务课一满分为300分;其他门类业务课一及业务课二满分均为150分。工商管理硕士外国语满分为100分,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。

  2、单考复试基本分数线另行划定,考生可向报考院系查询。

  (二)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复试基本分数要求

  1、参照国家统一划定的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复试基本分数要求。

  2、具有复试资格的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考生,复试前须向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《报考2007年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》。

  三、复试安排

  1、复试名单将于3月28日左右公布,考生可通过登陆研究生院网站之招生走廊——“信息查询”输入报名号或身份证号查询,网址:graduate.sysu.edu.cn/zszl/zszl_frameset.htm,点击“信息查询”。在广东地区的考生也可使用固定电话拨打16883599查询复试名单。中山大学复试录取办法及招生院系复试细则将于4月1日前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布。

  2、复试于2007年4月初进行,由各招生院系通知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来校复试。

  3、资格审查

  各学院(系、所、中心)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。考生复试时须携带:

  (1)有效身份证件

  (2)本科阶段成绩单

  (3)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);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(即临床型硕士)历届毕业生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;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、8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、2篇学术论文等。

  4、调剂

  (1)我校将于3月底在研究生院的网上公布接收外校调剂生的专业,在中国研招网上公布我校余缺生源信息,便于考生调剂。

  (2)调剂工作将于4月初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开始。对于申请从外校调剂的考生,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和基本要求,同时,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,总分高于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20分以上(含20分),且只能从设立研究生院的院校调剂。我校不接受外校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。

  (3)需要调剂到外校的考生,须持其它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办理有关转档手续。未达到统考、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,和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。

  5、体检

 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的体检将安排在复试期间统一进行,由校医院组织。

 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

  2007-3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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