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名咨询电话:  010-59792021 010-59792085        
 
首    页 | 高    考 | 自    考 | 招    生 | 成    考 | 考    研 | 教育资源
普通院校 | 民办大学 | 军事院校 | 助学院校 | 出国留学 | 外语学习 | 网络课堂
 
北京邮电大学3+1硕士直通班 双学位国家承认学历 留学美国、英国
 
  
北京城市学院
中国人民大学高自考
您现在的位置:中国高招网> 自考快讯> 正文  
北京民校12月起评估 自考单科通过率不低于40%
2007-11-22 9:55:43
 北京考试报讯 记者从市教委获悉,下月起,市教委将联合市公安局等6部门对全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进行评估,不诚信招生、出现集体舞弊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事件等将被依法停止招生。
  韩企、日企定向培养 北京理工大学校本部招生
  中国人民大学计划外 北京文理研修学院招生

  评估中将对学校教学管理和师资情况进行检查。北京市教委要求,学校专职校(院)长要具有5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,专任教师及兼职教师人数要与专业设置、在校生人数相适应。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比例不低于1∶2。专任教师要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70人,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不应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%。

  评估要求相关学校无集体舞弊事件,考试违纪率较低。自学考试单门课程的通过率应不低于40%,其他课程的考试通过率应不低于90%,优秀率不低于10%。教学区、行政区、运动区、生活区互不干扰。图书资料不少于5万册,图书馆生均座位数不低于0.05个,生均图书不低于20册。

  诚信办学仍是此次评估的重点。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要真实、合法,无虚假、模糊、夸大的内容。招生简章或广告的承诺能落实,无夸大的就业承诺,对学业证书的性质有明确说明。没有委托中介机构或招收中介人员代为招生现象,在校学生未参与招生。未违规发放学历证书性质的毕业证书。

  安全稳定和卫生安全也是市教委评估中的重要指标。学校不得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事件,12个月内未发生食物中毒及生水污染事件。全日制教育机构要设校医院或医务室,新生入学要有体检记录。

  民办教育机构资产与财务状况是此次评估的重点,学校筹措办学资金的渠道要合法,举办者不能向学生、家长筹集资金。学校收入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,年教学经费支出应不低于学费总额的20%。

  本次评估于12月启动,明年1月结束。市教委将对评估合格的教育机构核定办学规模,2008—2009学年准予招生

上页 1 下页

高考快讯
 全国08年自考中央银行概
 全国08年自考植物学(二
 全国08年自考植物生理学
 全国08年自考银行会计学
 全国08年自考土壤肥料学
 全国08年自考生物化学(
 全国08年自考农业生态基
 
北京建设大学招生
北京北大资源学院
北京培黎职业学院
北京城市学院
北京中山学院
  2007年院校推荐
  北大资源学院招生简章
  北京中山学院招生简章
  北京建设大学招生简章
  北京文理研修学院简章
  北京民族大学招生简章
  中国人民大学高教自考
  北京城市学院招生简章
  北京培黎职业学院简章
 
  版权所有:中国高招网 网络实名:中国高招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编号 京ICP证 040377号